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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存量房成交价是否含装修费买卖双方约定

点击次数:2018-02-03 15:40:32【打印】【关闭】

新版《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自2018年4月15日起实施。已签订的旧版合同要在新版示范合同正式推行使用前完成网上签约手续。这意味着,如果是签了旧合同的,要在

 新版《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自2018年4月15日起实施。已签订的旧版合同要在新版示范合同正式推行使用前完成网上签约手续。这意味着,如果是签了旧合同的,要在4月15日前完成网签,有2个半月的过渡期。
本报讯(记者 朱开云)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存量房屋交易行为,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减少交易纠纷,加强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工商局对《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于2018年2月2日正式发布,自2018年4月15日起实施。
去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通过官网对《<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关于房屋附属设施、家具家电、装饰装修等有关价格包含在房屋成交价格内这一问题,最受关注。但这却被一些媒体炒作为二手房需缴纳的个税及增值税将大幅度提高。
正式发布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调整了征求意见稿中有关房屋附属设施、装饰装修、家具家电等的内容,主要是考虑到示范文本旨在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减少交易纠纷,相关内容应本着尊重买卖双方意愿的原则,由双方自行约定。这意味着最终房屋的成交价包含或不包含装修、家具、家电等,是由买卖双方自己来约定的。
专家表示,新版合同示范文本就是要在合同中,将哪些附属设施、装饰、家具家电需要随房屋一起移交,买卖双方要作出明确的约定,这样就减少了纠纷。北京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志表示,《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为交易双方提供了一份体现公平、公正、符合当下法律法规的民事合同的范本,在充分尊重双方意思自治的基础上,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设计了大量提示性条款有助于交易双方防范潜在市场交易风险。
那么,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尚未网签是否会受到影响?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示范文本是从今年4月15日起正式推行使用的。原来的旧合同也将在4月15日起不再推行使用。也就是说,已签订的旧版合同要在新版示范合同正式推行使用前完成网上签约手续。这意味着,如果是签了旧合同的,要在4月15日前完成网签,有2个半月的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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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朱开云)昨日,北京土地市场又成交了3宗普通商品住宅用地。这3宗地块土地面积约47公顷,建筑规模约49万平方米,均采用“限房价、竞地价”的交易方式,3宗地中将来建设的商品住房均设定了销售限价。
其中,大兴区庞各庄镇PGZ02-2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土地面积约7.4公顷,总建筑规模约11.9万平方米。该宗地全部居住用途建筑规模均建设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超过42158元/平方米(含全装修费用),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44266元/平方米(含全装修费用)。

另外两宗均位于门头沟。门头沟区永定镇岢罗坨、秋坡、石佛村MC00-0500-0009、0010、0013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土地面积约8.2公顷,总建筑规模约9.9万平方米。该宗地全部居住用途建筑规模均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其中,MC00-0500-0009地块销售均价不超过51205元/平方米(含全装修费用),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53765元/平方米(含全装修费用);MC00-0500-0010、0013地块销售均价不超过53900元/平方米(含全装修费用),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56595元/平方米(含全装修费用)。门头沟区永定镇岢罗坨、秋坡、石佛村MC00-0500-0004、0007、0011、0008、0012、0014、MC00-0600-0004、0006、0008、0009、0031地块B1商业用地、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A334基础教育用地,土地面积约31.6公顷,总建筑规模约27.3万平方米。该宗地全部居住用途建筑规模均建设普通商品住房,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56595元/平方米(含全装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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