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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措施管理成品住宅装饰装修质量 可设业主开放日

点击次数:2019-03-15 09:20:23【打印】【关闭】

 为顺利推进成品住宅工程建设,加强成都市成品住宅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提高成品住宅工程质量,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印发并实施《成都市成品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

  为顺利推进成品住宅工程建设,加强成都市成品住宅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提高成品住宅工程质量,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印发并实施《成都市成品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措施》(下简称《管理措施》)。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14日获悉,该管理措施要求新报建的成品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与土建工程实行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报建,并实行“样板先行”制度。

  纳入施工总承包管理

  装修与土建一体化报建

  根据该《管理措施》,新报建的成品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与土建工程实行一体化设计,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规范要求。装饰装修工程应进行专项设计,明确主要材料、部品的性能指标,出具大样图和节点详图。施工图审查合格后,重大设计变更应报审图机构审查。

  图纸审查机构应严格履行审图职责,保证设计文件质量,重点对装饰装修设计文件中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及使用功能问题进行审查,对设计文件深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进行审查。

  新报建的成品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还应与土建工程实行一体化报建,纳入施工总承包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依据合同约定对装饰装修工程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单位资质应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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